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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关于印发《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作者: 福布云商

2020-10-03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按职能分工统筹推进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强化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的协同推进,中央和地方的上下联动,有效利用中央、地方、企业资源,吸引调动相关社会资源,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加强跟踪研究和督促指导,确保重要工作有序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牵头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 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蚕桑生产农机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茧丝绸产业调结构、强品牌,向国际化发展。将智能缫丝、全龄饲料工厂化养蚕等关键技术装备列入技术改造重点方向,支持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开展综合技改提升。推动符合条件的传统丝绸技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对发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开展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专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产业集群按有关规定争创蚕桑茧丝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支持茧丝质量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公证检验质量信息服务平台,推行公证检验交易结算制度,促进质量信息互联和共享服务。发挥好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及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作用,鼓励蚕桑丝绸主产区或重点地区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培育各类人才队伍,加大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社团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等社团组织作用,支持开展运行监测、调查研究、品牌评价、品牌宣传、人才培训等活动,引导蚕桑丝绸企业用好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企业诉求,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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