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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对进口腈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日落复审公告

作者: 媒体部 张梅

2022-07-15


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21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的反倾销措施做出日落复审终裁,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腈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自20227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不在反倾销税征收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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